文深渡 Cross
有些事不上秤没四两重,上了秤一千斤也打不住。
过去几年里,批量遭遇竞业协议的互联网打工人,对这句话应该有着更切身的体会。签署竞业协议的离职者中,很大一部分从未预料到这张纸有一天真的会让他们付出巨大的代价。毕竟他们对自己还是有点B数的,公司真要上纲上线,成本上算不过来。
竞业协议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其中提到竞业限制仅适用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然而现实情况是,越来越多的基层员工正被列入竞业限制的范围。
《晚点 LatePost》本月初的文章曾列举过一个案例,某跨境电商雇佣有约 5 万名外包劳务员工,而他们从 2 月起跟公司签订的新合同里就增加了竞业限制条款。在通常认知中,外包劳务跟法规中的“两高一密”角色,显然有着相当的距离。
不过这几天,倒是有个真正的高级管理人员兼高级技术人员遭遇了类似处境。
《纽约时报》4 月 19 日刊登了一篇报道,宾州一家法院误将与字节跳动诞生有关的封存法庭文件对外公布了。其中提到两名承包商指控海纳国际把一些尖端搜索技术带给了字节跳动,但却没有提供合理的补偿。
张一鸣之前在酷讯干过,并由此结识了海纳亚洲的王琼,后来王琼找张一鸣来创业做房产垂直搜索网站九九房。九九房的创业经验显然对张一鸣创办字节跳动有直接的启发,而上述诉讼的焦点则在于这个过程中是否涉及技术的不当转移。
九九房开始的官司
九九房创立于 2009 年 9 月,曾经是国内最大的房产搜索网站。张一鸣当时做九九房的思路是,是用不同的产品来服务不同的用户需求,所以九九房推出了一堆 APP,包括“房产资讯”、“掌上租房”、“掌上买房”等六个产品。
后来字节化身“APP 工厂”的时候,有人把这种做法溯源到了九九房时期,但本质上这其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思路。
跟百度一样,九九房虽然是面向房地产行业的垂直搜索引擎,但它本身并不生产内容,而是依靠爬虫抓取网络上的公开信息,比如 58 或者赶集上的帖子。这种方式很好地解决了网站的冷启动问题,并且切中了用户当时的痛点。因为那个时期移动端才刚兴起,行业还没有摸清楚房产经纪产品到底该怎么做。
但在初期完成起步过后,九九房并没有切换平台运营的模式,仍然没有引入强运营和强审核的机制。就像今天各大平台上五花八门的租房信息真假难辨一样,当时假房源的问题肯定会更突出。
不过可能也不是张一鸣不想做,因为这不是九九房一家的问题,当时爱屋吉屋这样的平台也一度风头无两,但最终同样销声匿迹。用左晖的话说,“消费互联网是先横后纵 ,产业互联网是先纵后横”,没有此前深耕产业的积累,光靠互联网是革不了链家的命的。
九九房这个项目谈不上有多成功,在矩阵式产品布局的情况下,到 2011 年也只有 10 万的日活。张一鸣把创业看作赌博,既然成功是小概率事件,那就要把频次拉上去,做大成功的概率。在这种情况下,2012 年他给九九房找了个新 CEO,就带着几个人创办了字节跳动。
在九九房的这堆 APP 里,对后来字节跳动所有产品都产生深远影响的,是“房产资讯”。“房产资讯”基本上可以看作是今日头条早期的产品原型,只不过内容聚焦在房产垂直领域。
今日头条首个产品总监黄河曾这样形容这款应用:“就是做所有房产信息的收集分发,特别受欢迎。先把信息聚合起来,再做推荐。你甚至可以把它理解成,现在今日头条的房产频道”。
房产资讯的这套运作模式,构成了后来字节跳动所有产品的骨架。无论是最开始的“搞笑囧图”和“内涵段子”,还是说后来的“今日头条”,都建立在对内容的抓取、清洗、聚合、推荐这串动作之上。
九九房当初因为爬取其他网站的房源和内容信息,一度在外界引发是否涉及违法的争议,后来版权问题也是今日头条早期面临的最大危机。
这些渊源都佐证了九九房跟字节跳动之间的密切联系,但以此来判定字节从九九房那里不恰当地获得了某些知识产权肯定是站不住脚的。
《纽约时报》的文章并没有提及原告的具体诉求,涉案的相关法庭文件也已经重新封存无法查阅,但通过对张一鸣创业经历和思路的梳理,我们仍然可以对这场口水仗有个大概的判断。
张一鸣需要“技术援助”吗?
《纽约时报》文章中透露,原告提出的具体指控针对的是“尖端搜索技术”(cutting-edge search technology)。无论是早前的酷讯还是九九房,搜索技术都是产品底层的支撑。
张一鸣曾经对酷讯搜索的三个特征做过总结,包括聚焦地理位置的同城搜索、高时效性的即时搜索以及准确响应用户需求的垂直搜索。张一鸣当时在酷讯待了两年,做到的位置是技术委员会主席。
也就是说,起码在酷讯时期,张一鸣就在搜索引擎方面的技术积累就已经足够支撑一家大型网站的运营了。
九九房最初是从酷讯的房产频道拆分出来的,从这点看,显然没有理由认为后面去 MSRA 转了一圈、又以技术合伙人身份跟王兴做了一段时间饭否网和海内网的张一鸣,在做九九房的时候还需要投资人从美国要技术援助。
当然,考虑到海纳之前就已经投过酷讯,所以不排除“技术援助”是在酷讯时期就干过的。但如果真是这样,那把这跟 2012 年才成立的字节跳动扯上关系就相当牵强了。
《深渡》倾向于认为,在张一鸣从酷讯开始的职业生涯中,海纳可能以投后服务的视角从外界引入了一些技术资源,并且当时已经谈妥了相关的补偿协议。但当字节凭借抖音和 TikTok 飙升成估值数千亿美元的巨头时,前技术承包商又觉得该分一杯羹,毕竟这蛋糕太大,稍微切点回报就会非常可观。
其实,写代码这个领域,无论从整体的行业氛围,还是从实际的可操作性上说,你要搞人无我有的技术垄断都是不现实的。起决定性作用的从来不是技术,而是创业者对趋势的判断和将产品落地快速迭代的能力。
互联网的确属于高新技术产业的范畴,这点从互联网公司创始人普遍良好的教育背景就能看出来。当产品用户规模快速膨胀时,往往也需要对原先粗糙的软件做重构,并发量一上去,CTO 没两把刷子必然是搞不定的。
但同时值得指出的一个事实是,这也是个最为“知识平权”的行业。这个领域里,那些最为前沿的技术进展,不管是早期像 Unix 这样的操作系统,还是最近的大语言模型,那些放在传统行业本应秘不外宣的 know-how 都被公之于众。所以,过去二十年里似乎还没有哪家互联网公司纯粹因为技术上卡脖子而倒闭的。业界的最佳实践摆在那里,源码都剥光了给你看,就算自己不会还招不到会的人吗?
另一方面,从技术的角度说,真正奠定今日头条和抖音成功基础的,其实是推荐引擎而非搜索引擎。虽然在实现层面,两者都涉及到复杂的数据处理流程,但二者要实现的目标是截然不同的。
传统上搜索引擎因为是由用户的明确查询触发,因此需要快速准确的响应,并且没有太多的个性化空间。而推荐引擎则主要是从用户的行为、偏好来预测其可能感兴趣的内容,有着更高的自由度和个性化空间。整体来说,一个被动响应,一个主动推荐;一个用户驱动,一个系统驱动。
张一鸣很早就认识到了推荐引擎的价值。在酷讯时,他写了个小程序,让机器自动搜索火车票信息,如果条件触发就短信通知自己。他后来回忆这段经历时,曾说由人找信息到信息找人的范式转变,是他最早关于推荐引擎的思考和实践。后来九九房的“房产资讯”产品,让他有机会实践并且强化了基于推荐引擎的信息分发思路。
但就推荐引擎的技术成熟度上说,直到后面今日头条上线,张一鸣都还处于“边干边学”的状态。
2012 年底,在锦秋家园六楼的办公室里,张一鸣召集团队开了个会,会议的核心议题是“要做一个信息平台,势必要把个性化推荐引擎做好,现在要不要启动这个事情?”
他在给团队打气时,还说了一句话:推荐我们不会,但可以学啊。后来知道 Hulu 的项亮在写一本《推荐系统实践》,张一鸣还尝试找他要电子版想学习,尽管被项亮以书还没有出版为由拒绝了。这些细节说明两点:一是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但不存在完全准备好的人;二是字节开始创业的时候,张一鸣等人还有些赶鸭子上架的意思。
结语
张一鸣曾说过一句话,你对事情的认知,是你最大的竞争力。今日头条、抖音和 TikTok 能走到今天,技术是重要的因素,但从“人找信息”到“信息找人”的认知转变,才是决定性的因素。从这个角度说,当互联网的内容载体因为通信基础设施的升级从图文切换到视频的时候,字节从今日头条里孵化出抖音似乎就是注定的。
所以,如《深渡》在上面提及的观点,原告发起这桩官司的目的更像是赤裸而又牵强的“抢蛋糕”行为。不过,从另一个角度说,今天各大互联网公司越来越严格的竞业限制是否又是同样的赤裸而牵强呢?海纳国际有充分的资源来应对诉讼,而面临类似场景的打工人,在跟大厂的博弈中则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
这值得反思。